〔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/台北報導〕立法院國民黨團證所稅檢討小組昨晚與財政部長張盛和、金管會主委陳裕璋開會,達成證交稅不動,取消證所稅八千五百點課徵門檻,現行強制核實課稅的四種持股人,包括出售IPO(首度公開發行)逾十張、興櫃股票一百張、未上市(櫃)股票,以及非居住者,仍維持強制核實申報制不變;以及一般散戶免稅,大戶年交易量逾十億元部分設算千分之一稅率為主、核實課稅為輔的證所稅修法共識,並回溯自今年一月一日起施行。此方案將送今立院國民黨團大會確認,並打算於下週一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排案審查,希望本會期完成修法。
年交易量逾10億大戶 稅負降
張盛和指出,年交易量十億元以上要課徵證所稅的部分,將排除基金及投信法人,課徵對象只有自然人;至於外資部分,非居住者本來就要核實課稅,如果屬營利事業,仍採最低稅負制。
媒體詢問,修法後是否影響稅收?張盛和坦承,沒有具體估算數字,但他認為,在現行八千五百點天險下,「原本就沒有稅收」;天險拿掉後,台股交易量可望上升,預估稅收可增加,會比過去估計證所稅可收五.七四億元還高。
國民黨團證所稅檢討小組召集人費鴻泰指出,一般散戶不課證所稅,所以設算為零;至於大戶年交易量十億元以上的部分,是以設算千分之五、稅率二十%計算,所以是課徵交易量的千分之一,但如果當事人不想被設算,也可採核實申報方式,當年度盈虧互抵。
如果交易量11億 課稅10萬元
他舉例,如果某大戶年交易量為十億一千萬元,即以一千萬元計算證所稅,也就是課稅一萬元;若年交易量十一億元,即以一億元計算,也就是課稅十萬元,這完全符合證所稅只修不廢的原則,並達成「輕稅簡政,簡單明瞭」,也不用計帳。
對媒體詢問,修法方向是否仍符合當初開徵證所稅的原意?張盛和回應,第二階段開徵證所稅本來就是「抓大放小」,如今只是把十億元以上的部分簡化,現制須全部核實課稅,每個人要計帳,修法後就不用計帳,全部由國稅局以身分證號碼總歸戶,只要交易量超過十億元的大戶,就由國稅局發單並設算,如果虧損就核實申報。
盼本會期三讀 回溯元旦施行
費鴻泰強調,檢討小組成員總共十九位立委,昨晚有十位與會,大家都有提出建議,最後是採共識決,做成上述修法方案。
有媒體質疑,國民黨推出證所稅,才實施沒多久就要修法,是否自打嘴巴?費鴻泰以「虛心接受」回應,強調為了國家好,希望大家多鼓勵,國民黨希望能在本會期休會前完成三讀,而且不排除召開臨時會處理,屆時一併處理年金改革法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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